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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聘 信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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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功 案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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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受镇平县法院委托,于2006年4月15日在公司拍卖厅依法对南阳市镇平夫子岈金矿进行了公开拍卖,从200万元起拍,经过激烈竞争,最终以206万元的最高应价成交.此次采矿权的成功拍卖,受到了委托单位的一致好评,也是本公司对采矿权拍卖的初次尝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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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 情 连 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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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拍卖行业协会
南阳市政府
南阳市新星拍卖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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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须详细阅读本公司印发的《拍卖公告》等有关材料,按公告要求到拍品展示地点详细了解拍品情况及瑕疵,按规定办理有关竞买手续。并核实记准拍品编号及竞买号牌。拍卖会现场只提供拍品编号不再展示标的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次拍卖会拍卖规则,本公司一切活动是在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情况下进行的,并具备法律效力。竞买人必须遵守本次拍卖会拍卖规则并受此制约。
- 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的,经本公司审核合格后办理有关手续的方可参加竞买。若单位购买,必须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否则不视为正式竞买人。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会现场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品质量(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 本公司对拍品的文字(口头)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质量(瑕疵)作担保,也不构成是否符合城建规划作担保。
- 本次拍卖所有拍品均为有底价拍卖,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佣金及过户税费,所有过户税费均有卖受人承担。
- 拍品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有关文件、合同,并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额5%的佣金及全部价款,买受人一个月内负责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委托方协助,超期责任自负。
- 本次拍卖会采用有底价、增价、无声拍卖方式。由拍卖师从起拍价开始叫价并根据加价幅度逐步提高叫价,竞买人以举牌方式表示接受,直至无人再应高价时,由拍卖师以击槌确认成交。
- 拍卖师有权根据竞情况及拍品情况临时决定或调整起拍价及加价幅度。
- 拍卖成交后,买受方不得反悔,否则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拍卖法》的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 所有参加拍卖会人员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叫价竞买,不得影响拍卖师的正常工作,否则取消资格,勒令退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 竞买人必须遵守本公司在本次拍卖时制定的《特别规定》。
- 本次拍卖物以展示现状为准。
- 本《拍卖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南阳市正公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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